关于印发《青年汽车学院印章使用制度》的通知
杭职院青年汽车字〔2014〕5号
各专业组、部门:
现将《青年汽车学院印章使用制度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青年汽车学院印章使用审批表
2014年10月13日
888集团官方网站青年汽车学院综合办 2014年10月13日印发 |
青年汽车学院印章使用制度
为维护印章使用的严肃性,避免因印章使用管理不当出现各类经济、法律、行政问题,规范综合办公室各类印章的使用和管理,特制订本办法。本办法所指各类印章包括青年汽车学院印章、青年汽车学院党总支印章。
一、印章由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,专管人员因事外出,由办公室主任管理。
二、保管人员要坚持原则,严格照章用印。用印前要认真核实信息,盖印位置要恰当,印迹要端正清晰。
三、印章存放地点要安全保险,无特殊情况,不得携带印章离开用印办公地点。用印后或不用印时,应及时将印章存放安全处。
四、使用印章,必须手续齐备并实行登记制度。
五、凡以学院名义发出、针对学校层面的公文用印应由分管领导签字后盖印。
六、凡以学院名义发出、针对校外层面的公文盖印,学院印章由院长签字后盖印,党总支印章由学院书记(副书记)签字后盖印。
七、一般事务性公文盖章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盖印。
八、学院或党总支印章使用过程中,遇有特殊情况时,由院长或书记(副书记)负责审批。
九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综合办负责解释。
附件:
青年汽车学院印章使用审批表